[乐理初步] 调式、调性、曲式;调式与调性的区别

[复制链接]

[乐理初步] 调式、调性、曲式;调式与调性的区别[复制链接]

博格 发表于 2020-12-3 19:09:51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回复:  0 浏览:  1494
调式与调性的区别
调式,是音列的结构形式。音列是什么呢?就是构成音乐的一组音,它们以音阶的方式排列,比如大调,是由1 2 3 4 5 6 7 (唱名是do,re,mi, fa ,sol,la,si)这7个音构成的,小调,是由(唱名是la,si,do,re,mi,fa,sol)这7个音构成的。你可能会想,不都是这7个音吗?两种排列类似于成语故事中的“朝三暮四”,不管怎么着,那几个猴子吃到的都是一天7个果子。这您可就忽略了一件事儿了,就是因为7个音的先后顺序不同,调式就完全不同了,这和“朝三暮四”可不一样。大调的第一个音是“1”,它不仅是第一个音,而且是主音,或者称之为中心音,它是在大调中最有权威的一个,地位最稳定。比它次要些的,是它的左膀右臂,即向上数五度的“5”,它称为属音,还有向下数五度的音“4”,它称作下属音。属音和下属音是主音“1”的两个大臣,剩下的那几个音2,3,6,7,就只有服从的份儿了。当然,在这个由7个音组成的小王国里,每个音都有自己的位置,或者说都有自己的特点,但它们必须服从于整体利益,这就是大调世界里的秩序。
再来说说小调,它的7个音,第一个音是主音,占据最重要的位置,属音就是向上数五度的“3”,下属音就是向下数五度的“2”,它们是两个大臣,左膀右臂。它们支持主音,维持着小调王国里的秩序,此外还有余下的,各司其职。
从听觉上我们怎样才能感觉到这种特殊的秩序呢?最简单的办法是听一首乐曲或一首歌的结尾,结束全曲的常常是主音,因为它最稳定,这种稳定感能够造成明显的收束,就像我们写文章时用的句号一样肯定。
其实世界上音乐种类繁多,调式也非常丰富,比如我们中国的由五个音构成的调式,有五种:宫,商,角,徵,羽。宫调式音阶由“1”开始,是1,2, 3,5,6,商调式音阶从“2”开始,是2,3,5,6,1,等等。现在您明白了吧,调式就是音阶中各音的结构形式。
调性是指各个调式的主音所在位置。比如A大调,大调是它的结构,A则是说主音在A这个音高位置上,它后面的第二个音,就在B上,第三个音在﹟C上,以此类推,又比如a小调,主音在a上,第二个音在b上,第三个音在c上,它与A大调的区别之一是在于A大调的第三个音是﹟C,a小调的第三个音是C。由此可以看出,主音位置相同,后面各音的关系不同,就形成了两个调式,A大调和a小调。
43.jpg
调式
音阶的调式调式(mode),若干高低不同的乐音,围绕某一有稳定感的中心音,按一定的音程关系组织在一起,成为一个有机的体系,称为调式。调式是人类在长期的音乐实践中创立的乐音组织结构形式。通常在阐述调式这一概念时,常常把调式的中心音——主音作为起点和终点,其他各音按音高的顺序依次排列成音阶的形式,称调式音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与不同的民族和地域,形成各种不同的调式。各种调式因其音阶结构、调式音级间相互关系以及音律等方面的差异,而各具特色与表现力。调式和其他表现手法配合在一起,可赋予音乐以一定的表情素质与不同的风格。
大、小调式体系
五声音阶的各种调式不带半音的五声调式
日本的民谣调式及律调式
七声音阶的其他各种调式欧洲中世纪教会调式
欧洲教会调式
中国民间七声调式
吉卜赛调式
特殊调式大、小调式体系
五声音阶的各种调式 不带半音的五声调式
日本的民谣调式及律调式
七声音阶的其他各种调式 欧洲中世纪教会调式
欧洲教会调式
中国民间七声调式
吉卜赛调式
特殊调式
大、小调式体系
调式的一种体系,包括大调与小调两种调式。其三级音为大三度者为大调式,其三级音为小三度者为小调式。自17世纪起在欧洲音乐中占重要地位,后也应用于其他地区。自然大、小调式 取自然音阶中任何一音为主音,然后按全音、全音、半音、全音、全音、全音、半音的顺序排列而得的调式音阶,即为自然大调式(亦称大音阶)。这时半音位置在调式音阶的第 3与第4、第7与第8音之间,其特点为:主音与其上方三度音、六度音、七度音构成大三度、大六度及大七度音程。如果按全音、半音、全音、全音、半音、全音、全音的顺序排列,则为自然小调式(亦称小音阶)。这时半音位置在调式音阶的第2与第3、第5与第6音之间。其特点为:主音与上方三度音、六度音、七度音构成小三度、小六度、小七度音程。   调式中自主音向上依次编号的各音称调式音级,在大小调体系中,第Ⅰ级称主音,第Ⅴ级称属音,第Ⅳ级称下属音,三者均为调式骨干音。第Ⅲ级称中音,第Ⅵ级称下中音,第Ⅱ级称上主音,第Ⅶ级称导音,自然小调第Ⅶ级音称下主音。和声大、小调式 一种变化的大、小调式。和声大调式的特点为:把自然大调式的第Ⅵ级音降低,与主音构成小六度,同时在第Ⅵ级与第Ⅶ级两音之间构成增二度音程。和声小调式的特点为:把自然小调式的第Ⅶ级音升高,与主音构成大七度(转位后成小二度)音程,增二度也在第Ⅵ级与第Ⅶ级之间。旋律大、小调式 一种变化的大、小调式。如果将和声大调的Ⅶ级音也降低,与主音构成小七度,即成旋律大调式。同样,如将和声小调第Ⅵ级音也升高,与主音构成大六度,即成旋律小调式。两种旋律调式都不存在增音程。旋律大调式通常采用下行的形式,上行时与自然大调式同。旋律小调通常采用上行的形式,下行时与自然小调式同。大、小调式的一般色彩 调式各音级与主音之间音程距离的不同可形成不同的调式色彩。在大、小调体系中,自然大调式的主音与其上方三度音、六度音、七度音所构成的音程均为大音程,一般较明亮。反之,自然小调式的主音与其上方三度音、六度音、七度音所构成的音程均为小音程,一般较暗淡。和声的与旋律的大、小调式是自然大、小调式在长期的音乐实践中相互渗透的结果,与自然大、小调式比较起来,和声的与旋律的大调式具有一定程度的小调色彩;和声的及旋律的小调式又具有一定程度的大调色彩,但由于变音的引用,使半音的数目和音程的性质受到改变,所以和声大、小调比自然大、小调增加了不稳定音的倾向及调式的内在紧张度。
五声音阶的各种调式
不带半音的五声调式
不带半音的五声调式 按照纯五度关系产生的五个音所构成的音阶,其调式音列的任何相邻两音均无半音,例如c、d、e、g、a、c或c、d、f、g、a、c等。这种调式音阶不仅在亚洲、非洲的广大地区和美洲的印第安人中普遍存在,而且在欧洲国家如匈牙利、挪威和苏格兰以及北极的因纽特人中也都存在。在中国民间音乐中这种不带半音的五声调式应用范围极为广泛;其各音级分别称为宫音、商音、角音、徵音和羽音。各相邻两音之间的音程,除角与徵、羽与宫之间为小三度外,其余均为大二度。五声音阶中任何一音均可作为主音,并构成一种调式;凡以宫音为主音者称宫调式,而以其他各音为主音者,则分别称为商调式、角调式、徵调式、羽调式。凡宫音相同的各调式,统称为“同宫系统”。
日本的民谣调式及律调式
日本的民谣调式及律调式也是不带半音的五声调式。前者由两个相同的小三度加大二度的四度音列构成,核心音除主音外为四度音。后者由两个相同的大二度加小三度的四度音列构成,其核心音除主音外为五度音:带半音的五声调式 五声调式的某相邻两音为半音者。这类调式音阶常见的是含有两个大三度音程、一个大二度音程及两个小二度音程,盛行于晚期古希腊和近代日本。例如由两个相同的小二度加大三度的四度音列构成的日本都节调式和由两个相同的大三度加小二度的四度音列构成的日本琉球调式,都是这一类型。前者的核心音除主音外还有五度音,所以也常遇到停在五度音上的乐曲。后者的核心音除主音外还有四度音,所以也有停在四度音上的乐曲。
七声音阶的其他各种调式
欧洲中世纪教会调式
17世纪前在欧洲流行的调式,又称中古调式。它源自民间音乐,为教堂音乐所采用,以后又为世俗音乐采用。欧洲调式结构的音乐理论,源自古希腊的四音列。这种四音列共有 3类,即自然四音列(包含两个全音与一个半音)、半音四音列(包含一个小三度与两个半音)及四分音四音列(包含一个大三度与两个四分之一音)。   其中只有自然四音列有完整的体系,其他两种是为了旋律获得更多的变化而与自然四音列掺和使用的。在自然四音列中,由高而低构成全音-全音-半音的称为多里亚型四音列,构成全音-半音-全音的称为弗里吉亚型四音列,而构成半音-全音-全音的则称为吕底亚型四音列。联合上述两个相同性质的四音列构成多里亚、弗里吉亚、吕底亚 3种调式。此外又有不同的音程排列构成的密克索吕底亚调式。这些调式又可以移动而成下多里亚、下弗里吉亚、下吕底亚及上多里亚、上弗里吉亚、上吕底亚等调式。如:中世纪教会调式因格列高利一世统一圣咏而规范化,开始只有多里亚、下多里亚、弗里吉亚、下弗里吉亚、吕底亚、下吕底亚、密克索吕底亚、下密克索吕底亚 8种。到16世纪增加了爱奥利亚、下爱奥利亚、伊奥尼亚、下伊奥尼亚4种,一共12种调式。这些调式的名称虽借用希腊调式的名称,但实际的调式结构已不相同,例如多里亚调式已不是自上而下按全音-全音-半音的顺序排列的两个四音列构成,而是自下而上由全音-半音-全音的两个四音列构成等。这时每个调式又根据音域的不同而分为正调式与副调式(或称下调式),并将结音(主音)的上五度音称为次主音,其中弗里吉亚调式的次主音则用六度音。   此外,尚有洛克里亚与下洛克里亚两调式,极少用。
欧洲教会调式
欧洲教会调式如同大小调来比较,则伊奥尼亚调式与自然大调式同,爱奥利亚调式与自然小调式同。此外,吕底亚调式与密克索吕底亚调式可视为大调型,前者与自然大调的主要差别为增四度(称吕底亚四度),后者的主要差别是小七度(称密克索吕底亚七度);多里亚调式与弗里吉亚调式可看作小调型,前者与自然小调的主要差别是大六度(称多里亚六度),后者的主要差别为小二度(称弗里吉亚二度)。而洛克里亚调式,虽然主音上面也是小三度,并且有弗里吉亚二度,但主音上面的五度是减五度,不能构成协和音程或协和和弦,所以极少应用。
中国民间七声调式
以五声为骨干的七声调式──中国民间七声调式的一种形式。由在五声的小三度间加入不同的音而成,即在基本音级宫、羽之间加入“变宫”(宫的低半音)或“清羽”(羽的高半音);在基本音级角、徵之间加入“变徵”(徵的低半音)或“清角”(角的高半音)。这种不同的半音关系曾形成 3种不同的七声音阶:①正声调音阶或古音阶;②下徵调音阶或新音阶;③俗乐调音阶或清商音阶。   其中每一种音阶均可分为宫、商、角、徵、羽 5种调式。   中国除五声为骨干的七声调式外,也有 7个自然音都是基本音级的七声调式。这种调式和欧洲中世纪教会调式虽然音列相同,但调式支柱音有它自己的规律。此外还有带中立音的七声调式,例如秦腔苦音的徵调式,在两个小三度之间用3/4音(中立音),这样使调式色彩与其他徵调式截然不同。
吉卜赛调式
吉卜赛音阶以含有两个增二度音程为特征,其调式则有下列 3种,小吕底亚调式、大弗里吉亚调式和大洛克里亚调式。
调性
调性(Tonality)简单的讲就是24个大小调。然而这是如何产生的呢?首先我们应该对音阶要有所认识。基本上西洋音乐是以七声音阶为基础,大家从五线谱上就可以了解,音符照着线与间的顺序排列,所得到的便只有C,D,E,F,G,A,B七个不同的音名。然而之前曾提到一般所使用的共有十二个不同的音,那是因为以上七个音,其音与音之间的音程距离并非都是半音。以C大调为例,C,D,E,F,G,A,B,C*的排列除E,F与B,C*之间是半音音程外,其馀各音之间的音程都是全音。
历史变迁
大家要知道古典音乐从巴洛克时期一直到目前为止,绝大部分的创作是以调性音乐为主。现代音乐中虽然有非调性(atonal)音乐的产生,但基本上大家还是习惯接受调性音乐。而流行音乐更是仍无法跳脱调性音乐的规范。为什么会这样呢?举例来说,一个人从家中出去,不论去多远的地方、或是要离开多久,最后总应该再回到家里。调性音乐中每个调子里最重要的便是主音(tonic),乐曲通常由主音或主和弦开始,结束时又将回到主音或主和弦。此种模式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使音乐进行具有强烈的方向感。   这种方向感的来源就在于音阶的排列上。我们称二音符间的距离为音程,如果一个音阶里各音符间的音程相同,也就可以说它们之间的距离是一样,没有亲疏之分。如此便缺乏一种趋势,自然也没有进行的方向可言。因此我们可以了解大小调中那二组半音音程位置的重要性。以下将音阶中各音名称顺序列出:主音(tonic)、上主音(supertonic)、中音(mediant)、下属音(subdominant)、属音(dominant)、下中音(submediant)、导??leading tone)、八度音(octave)。   由此可知十二个音各自能成为一个调的主音,如此将得到十二个大调与十二个小调,总共便是所称的二十四个大小调。   现引申为事物的发展方向。   比如:把这个设计方案定个调性!
曲式
曲式教材曲式(Form,musical)就是乐曲的结构形式。曲调在发展过程中形成各种段落,根据这些段落形成的规律性,而找出具有共性的格式便是曲式。乐段的结构及一部曲式:乐段通常由两个乐句或四个乐句构成。由两个各有四小节(或八小节)的乐句组成的"乐段"(专称为"方整性的乐段")在器乐曲中最为常见。其特点是平衡、均称感强。一首乐曲仅由一个乐段构成的称“一部曲式”。
"结构"概念。我们把它分成两个方面来解释,一个是指音乐在空间上的结构,我们称之为"织体",另一个是在时间上的结构,专业名词是"曲式"(music form)。   为什么说曲式是"时间上的结构"呢?一部音乐作品,无论是长篇巨制,如交响曲、歌剧,还是短小的歌曲,都要在时间的延续中一点一点地铺展,而不可能像欣赏一幅画一样,在瞬间就能大致把握整体结构。这种在时间上的延续,正是音乐艺术的一大特点,所以音乐被称为"时间的艺术"。而音乐在时间上的延续,无论长短,两三分钟或两三小时,都必须有一个结构框架,有个章法,而不能是混沌一片。这种结构框架或者章法,就称之为"曲式"。它不是预设的理论,而是在大量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思维范式。
曲式的三大原则
曲式有很多种,正如大的宫殿有大的结构,小的屋舍有小的形式一样。无论大小,无论是古典的还是现代的创新之作,都会包含以下三个原则:对比、变奏、重复。
对比
对比是由作品中的多个音乐材料造成的,它们在旋律形态、节奏型、情绪特征上的不同给听者带来了新鲜的感觉。一部作品多少总会有些对比的因素,大型作品的对比幅度会比较大,对比的材料会比较多,相对来说小型作品的对比幅度就小些,材料也没有那么多。
变奏
变奏手法是将一个音乐材料在保留某些特征的情况下进行变化,一方面仍可使人听出原型同时又有新鲜感。比较简单的变奏是基本保持主题的旋律轮廓、节奏型甚至和声,只是添加一些小小的装饰。稍复杂些的,则会将旋律、节奏、调式调性、织体、和声都做较大幅度的改变,甚至只是选取原材料的某个因素加以发展,以至于几乎听不出它们和原型的联系了。音乐作品中的"展开"就属于这种类型的变奏。
重复
重复是指音乐材料的再次出现。一发而逝是音乐艺术的特性之一。为了让听者对音乐素材留下深刻印象,重复或者带有变化的重复就是必须的手段。此外,再现也是重复的一种形式,当一个音乐材料呈示之后,有新的因素出现,在新因素后面前述材料的重新出现,称作再现,这种手法可以给全曲带来呼应、对称、稳定的感觉。再现可以是原封不动的,也可加以变化,使之获得一种总结、升华的效果。   上述三个原则并不是互相无关的,它们在使用中可以互相渗透。比如,带有变化的再现,实际上体现了变奏原则,同时又因为它的变化,产生了对比效果。   曲式的确立是通过各种音乐要素的综合运用获得的,特别是和声与调性在其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主和弦可以获得段落的收束感,调性的变化不仅可以带来对比,还常常意味着下一个段落的开始,再现通常建立在最初调性的回归上,等等。
曲式的类别
音乐的曲式按照传统可以分为两类,小型曲式和大型曲式。小型的包括一部曲式,二部曲式,三部曲式,复二部曲式,复三部曲式。大型的包括变奏曲式,回旋曲式,奏鸣曲式。   我国音乐理论家杨儒怀教授则以曲式的共性特征,将它们归纳为"并列曲式"、"再现曲式"、"复合曲式"、"循环曲式"、"变奏曲式"和"奏鸣曲式"、"回旋奏鸣曲式"、"复调音乐曲式"、"套曲曲式"和"边缘曲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639

主题

145

回帖

2751

积分

积分
2751
1
QQ